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一、外商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开发区投资兴办企业,除享受《贵州省鼓励外商和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条例》规定的权益外,还可就鼓励开发的项目进行单项洽谈,商定其它优惠条件。
  国内投资者在开发区兴办企业,可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乡居民在开发区兴办或与其他投资者联合兴办企业,除享受《贵州省乡镇企业条例》规定的权益外,属鼓励开发的项目还可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
  民营科技企业除享受《贵州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规定的权益外,还可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
  二、经批准,开发区可成立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进出口公司,采取多种经营方式,拓展开发区的对外贸易。
  三、开发区生产出口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和辅助材料,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办理保、免税手续后,享受优惠待遇。
  四、贫困地区在开发区办生产型企业,实行原地注册,在开发区办厂、利益返还的原则,可按合同规定分回产值、税收、利润。
  五、参与土地开发经营的企业,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已开发土地的使用权,有权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兴办企业。
  六、开发区内企业可依法自行确定用工形式、工资形式、工资标准和奖金、津贴制度。
  七、简化开发区内商务人员的进出境管理程序,可由开发区委会直接向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办理。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

——关闭——

 
会员注册 .经贸惯例 . 软件下载 .网页制作 .新闻综述 .企业文化. 域名注册 .供求信息 .求职招聘 .西部专题 .优惠政策 .西部政策. 客户留言
会员邮箱 .政策法规 .专利技术. 招商引资. 商务机构 .十万网站 .西部论坛 .美丽新疆 .付费方式 .网站简介
首页 .. 购物 .. 军事 ..文学 .. 交友 ..短信 .. 铃声 .. 旅游 .. 教育 ..音乐 .. 游戏 ..电影 .. 校友
财经 .. 生活 女性 ..健康 ...体育 ..中国 ...机构 ...民族...x免费 ..饮食 .. 汽车...搜索....新闻
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