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些措施有:对在贵州工作的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省里将按相应标准提供一套住房;对博士、博士生导师、省管专家、两院院士,每月发放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岗位补贴;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享受厅局级医疗保险待遇;重点学科带头人由政府提供5万元到3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措施中还指出对学有所长、自愿来贵州工作的人才,可以跨地区兼职,可以采取季节工作制、流动工作制等方式;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用智力、技术成果和管理才能作为股份入股分红;对通过研制开发、推广科技成果转化获得重大经济利益的,按一定比例提取所得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