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在“西部大开发”高层经济论坛上提出金融分层次支持西部大开发


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就西部地区普遍关注的金融如何支持西部大开发向记者作了回答。
  陈元表示,支持西部大开发要建立新的融资机制和信用保证体系。当前,要加强财政与银行的配合联动,包括中央财政及金融协调支持、地方财政与金融协调支持、发挥市场机制、增强特色经济支持等。具体包含以下四个层次:
  一、以中央财政为主,主要用于跨省区的铁路、公路、民航、交通基础设施、大型水利水电及一部分环保项目,近期看这类项目的还贷能力都不足。基本方式是:国家根据需要与可能,逐年投入财政或债券资金。开发银行根据市场发债筹资能力,扩大一定数额的长期贷款与之配合以财政逐年新波清券资金及地方资金还钱,把需多年才能办的事适当超前,先行建设,再逐年还贷.确保防范金融风险。
  二、以地方财政为主,主要用于城市基础施项目,这实质上是对市政府的信用关系问题。基本方式是:以市级政府为背景,以每年地方财政预算建设费用和各种规费收人为还款来源,以政府确定的法人机构把这类项目打捆,统一向开发银行贷款,并由同级人大予以批准;向开发银行统筹还贷,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
  三、以普通贷款为主,主要用于地方特色经济的工业和农产品项目。其基本方式是:开发银行与当地商业银行合作,在严格挑选项目的基础上,开发银行向商业银行批发贷款,由商业银行具体落实和承担还贷。
  四、对石油、天然气等大行业的项目,开发银行按正常风险原则提供长期贷款,用行业的收益还贷。
  陈元认为,这四个层次将构成支持西部大开发的基本框架和信用体系。这样做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共担责任,分担风险。其关键是解决了长期资金来源和防范风险问题。陈元进一步提出了6项建议和措施:
  (1)由开发银行发行30年期财政担保的“西部开发债券”,用于长期贷款。债券由商业银行购买,也可以向个人和法人发售,并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给以国债交易的待遇。
  (2)为加大开发银行对西部开发的支持力度,为项目建设提供直接的金融服务,有必要在贵阳、银川、西宁、拉萨和南昌等地补设开发银行的分行。
  (3)参照世行、亚行的模式,开发银行向西部地区提供技术援助资金,用于有关贷款项目开发的前期准备和论证工作,使开发银行信贷政策导向作用前移,提高项目开发的成功率。
  (4)推行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和保险制度,以保证工度建设质量,回避风险,并确保建设。失败后的重建资金补偿。
  (5)继续实行支持东部地区持续发展的信贷政策,通过支持东部地区产生的经济效益,壮大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支持西部大开发的能力。
  (6)建立开发银行与西部地区省级政府联合工作会议制度,包括领导层和工作层的会晤每年至少一次,以沟通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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